// AI 威脅新聞台 ·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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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基礎設施條例追蹤_

《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2026 年 1 月 1 日生效。本頁追蹤條例的主要責任、期限及本站相關報道。

重要日期

日期事件
2025-03-19立法會三讀通過條例
2026-01-01條例生效;專責辦公室成立
生效後專責辦公室分批指定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及關鍵電腦系統
指定後營運者須在指定期限內提交保安管理計劃、完成風險評估及審計

營運者的主要責任

  1. 設立電腦系統安全管理單位
  2. 維持香港辦事處,通知營運者變更
  3. 提交及執行電腦系統安全管理計劃
  4. 定期進行風險評估及獨立審計
  5. 參與專責辦公室的演習
  6. 嚴重事故 12 小時內通報,其他事故 48 小時內通報
  7. 違反者可被罰款 30 萬至 500 萬港元

涵蓋的八個界別

能源資訊科技銀行及金融服務陸上運輸航空運輸海上運輸醫療服務通訊及廣播

來源:《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第 653 章)及保安局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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